帳委會批路署工程超預期 促盡快釋放未使用資金

路政署被帳委會指對行人路維修承建商監督不足。
路政署被帳委會指對行人路維修承建商監督不足。

【本報訊】除了勞工處處理破欠基金申請緩慢外,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同樣關注由政府改組前的運輸及房屋局,以及路政署負責的公共行人路維修工程。議員謝偉銓表示,帳委會翻查路政署的帳目後,發現有眾多工程的預算超出預期,「情況並不理想」。委員會強烈敦促路政署善用創新科技,提高預算的準確性,並在項目完成後,盡快釋放未使用的資金,以建立審慎理財的文化。

較實際開支多達兩倍

審計署早前揭發路政署20個公共行人路修復工程中,有6個的預算費用過高,最高較實際開支多達兩倍。帳委會表示極度關注,指路政署向承建商支付已完成的公共行人路修復工程「尾數」後,需時5個月至兩年7個月才扣除刪除項目,而釋出撥款中未動用撥款更需要多用一至兩年,令其他項目的資源被扣起。

行人路維修方面,審計署早前在5個地區35條每周需例行檢查的行人路,發現承建商未有發現183項損毀,包括14項或會對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而須即時維修的損毀。帳委會對此深表關注,擔心影響行人安全。謝偉銓表示,問題在於路政署監督不足,變相令承建商於損毀無構成即時危險時,便拖延至每6個月詳細檢查時才記錄,而未有適時跟進。委員會認為,承建商有合同上的責任檢視維修情況,而小規模損毀亦應全速維修,涉及安全問題的更應即時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