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駕停車場撞柱 林作不小心駕駛罪成罰2000元

座駕停車場撞柱 林作不小心駕駛罪成罰2000元

曾自封「香港抽水王」的前大律師林作,去年6月駕駛私家車至中環長江集團中心停車場時撞柱,事件中沒有人受傷,但他就因此事被票控1項不小心駕駛罪。林否認控罪,該宗東區法院案件早前經開審後,今(10日)移師往沙田法院裁決。裁判官朱敏瀚裁定被告面對的控罪罪名成立,罰款2,000港元。

林作面對的傳票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6月10日,在皇后大道中2號長江集團中心停車場地下至地下1層,不小心駕駛1輛私家車。據同意案情透露,被告於當日早上近12時駕駛紅色私家車到該停車場,且有閉路電視拍到事發片段,當日有下雨,停車場地面濕滑。

案件編號:ESS 2688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