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助理經理涉嫌以虛假考勤紀錄掩飾遲到被廉署起訴

廉署落案起訴一名康文署助理經理,她涉嫌使用虛假考勤紀錄報表,掩飾自己在新冠疫情期間返工遲到。被告獲准保釋,本周四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是41歲曾麗平,涉嫌藉修改報表上顯示的上班時間,掩飾自己在4個月內遲到共約35個小時。廉署接獲康文署轉介投訴,指稱有人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展開調查,被告被控以4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 廉署指出被告派駐文化節目組,須每星期五天在香港文化中心工作,上班時間為早上9時半。自2020年11月底起,康文署因應疫情實施彈性上班時間,被告之後改為早上10時上班。 廉署的調查指被告於2020年10月至去年1月期間,上班遲到27次,但考勤紀錄被修改,將上班時間修改至早於她實際到達的時間,其中一項記錄更被改早2小時。康文署根據虛假考勤紀錄報表,因此未有扣除被告逾9700元的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