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前銀行經理 涉賄同事轉介按揭客戶予財務中介

【on.cc東網專訊】一名銀行經理涉嫌賄賂同事,要求對方把銀行住宅按揭客戶轉介予一名財務中介,以安排客戶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轉按物業,今日(31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她已獲准保釋,以待本周三(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周碧心(46歲)為華僑永亨銀行有限公司前助理客戶服務經理,案發時在尖沙咀分行任職,需處理住宅按揭貸款申請。華僑永亨銀行的其中一間附屬公司是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

被告涉嫌約於2021年7月15日要求一名同事把華僑永亨財務的住宅按揭客戶轉介予一名財務中介,以安排他們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轉按物業,並向該同事提供財務中介所得轉介費的7成作為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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