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人夥他人劫二手錶飾店事敗 認企圖搶劫判囚63個月

【on.cc東網專訊】1名建築工人於3年前夥同黨企圖打劫二手珠寶錶飾店,事敗後乘坐偷來的賊車逃走,卻把使用的錘子遺在現場,又把戴過的口罩遺留在賊車車廂。結果警方就該些證物核對DNA,最終查到該建築工人涉案。他今天(26日)在高院原訟庭承認1項企圖搶劫罪,被判監5年3個月。金貝理法官判刑指,被告持武器行劫應判監5年,但他夥同他人犯案,及有多次案底,令量刑起點增至7年。不過因他在交付高院受審後決定認罪,最終減刑4分之1。

本案被告李彥俊(26歲),自15歲起有多次犯罪紀錄,當中包括偷竊、藏毒及襲擊至他人受傷等,今次是他首次涉及搶劫。案情透露,2019年11月23日晚上8時許,被告與2名同黨闖入元朗日新街5號的「二叔公錶飾專門店」,被告持錘打破玻璃飾櫃,其中1名同黨則持牛肉刀隔住鐵閘指嚇店員,命令店員開門。不過店員並無依循並且在鐵閘內報警。被告等人於是逃走,登上1輛偷來的輕型貨車後離去。該店在事件中除要花3萬港元修理飾櫃外,並無財物損失,而店員亦無受傷。警方到場後,檢獲被告使用過的錘子。

被告等賊人逃離現場後,把輕型貨車停泊在元朗小商新村的村民專用車位而引起村民留意,並在2日後報警。警方調查後發現它是失車,聯絡擁有該車的小巴公司派人把車取回。小巴公司人員發現原本放在車內的6個小巴錢箱失蹤,但就有人把汽油、天拿水等物品放在車內,此外更遺下用過的口罩和棒球帽等。警方之後在車廂內及口罩帽子套取DNA樣本,經核對後與被告的DNA脗合,最終被告因而被捕。

案件編號:HCCC 22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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