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舉能表示正積極探討現場直播選定司法程序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表示,正積極探討現場直播選定的司法程序,會在司法機構成立工作小組,由一名資深法官擔任主席,就現場直播法庭程序方面的指導原則及施行細節進行研究,以期若情況合理可行,於今年內至少就部分法庭程序或於某些法院級別推行現場直播。 張舉能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表示,隨着科技發展,以及鑑於法庭座位數目有限和公共衞生的考慮,為進一步增加法庭程序的透明度及加強公眾對司法程序的信心,安排現場直播司法程序是順理成章的發展方向。 他認為,現場直播上訴程序,尤其是終審法院的聆訊適合直播,但並非所有司法程序都適合現場直播,例如有陪審團參與或涉及易受傷害證人的刑事審訊。他又提到必須深思慎慮部分合理的關注,包括直播內容可能被不當使用、法官或法律代表被「起底」等。 另外,張舉能提到去年已分階段推出電子訴訟系統,但初期反響較慢,為達致以電子平台成為主要訴訟系統的最終目標,正考慮訂定目標時間表。 他表示,例如以新系統有關部分推出後3至5年為期,規定所有有法律代表的訴訟人,除非在特定的情況下另有豁免,否則必須以電子形式進行訴訟,強調會全面諮詢法律界及其他持份者,並會確保市民向法院尋求公義的權利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