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律師參與612基金案被指專業失當已展開調查

陳澤銘強調,律師會並非進行刑事調查,一日未有裁決,每位律師都是無辜,可繼續執業。(郭志強攝)

香港律師會表示,確認收到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因應「612人道支援基金」案件作出的投訴,已根據《香港事務律師專業操守指引》訂明的投訴及紀律機制展開調查。

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表示,國安處在本月12日拘捕5人涉及違反《香港國安法》,警方指在刑事調查中發現有律師及大律師涉嫌作出專業失當行為,並就有關情況向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投訴。陳澤銘確認收到警方的投訴,但由於調查屬於保密,不能披露任何詳情,作為監管團體是非常重視會員的操守,會以公正、中立及客觀原則處理每宗投訴。

陳澤銘強調,本港的法律原則是無罪推定,律師會也並進行非刑事調查,一日未有裁決,每位律師都是無辜,可以繼續執業。他說,如果披露被投訴人的身份或所屬律師事務所是不適當,又指被投訴人有答辯機會,但難以在現階段回應需要多少時間調查,他多次重申調查機制行之有效,律師會將在適當時候及可行的方法下,提供資料予外界。

律師會副會長湯文龍表示,有關的消息被傳媒報道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社會有很多不同的揣測, 無論投訴是否涉及任何案件,律師會有既定機制及程序處理投訴,期望在調查要保密的大前提下,盡量向市民解釋,增加透明度。

根據程序,律師會收到投訴後會成立獨立3人小組跟進,會視乎律師的違規行為決定罰則,輕的罰則是以信件提醒,如違規嚴重,可轉介到律師會以外的審裁處,最嚴重的是除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