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指海外律師無助國安法案 張舉能稱法庭已作考慮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就國安法案件,早前獲高等法院批准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抗辯,律政司反對兩度上訴被拒,再向終審法院提出申請上訴許可,終審法院早上開庭審理有關申請。 案件今早由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及霍兆剛處理,Tim Owen早上到終審法院旁聽。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袁國強指出,政府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本案是首宗國安法案件聘用海外大律師來港代表被告抗辯,因此律政司希望終審法院為未來同類案件作出權威性的指導。袁國強重申Tim Owen並沒擁有《香港國安法》及本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專業知識或訟辯經驗,無法為案件作出重大的貢獻。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指出,高等法院原訟庭及上訴庭已考慮到海外大律師申請「專案認許」的常規準則,表明海外大律師應加入案件,以助《香港國安法》法理學等發展。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提到,袁國強希望一刀切全面禁止國安法案件聘用海外大律師來港,但沒有仔細詳述應該有什麼特殊情況需特別處理,又沒有闡明舉證責任。李義引述上訴庭判詞已指,如由他們去審理起初的申請,也會同樣地批准Tim Owen來港代表黎智英。 黎智英與三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等罪,案件下月一日開審。 高等法院上月批准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代表他抗辯。律政司反對,早前向高等法院上訴庭上訴被拒。星期一再被上訴庭拒絕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律政司其後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