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沙田參與暴動 今各被判囚4年半

【on.cc東網專訊】年輕情侶涉嫌在2019年10月1日參與沙田示威衝突,之後手拖手逃走時被捕。他們否認暴動罪受審,早前雙雙被裁定罪名成立,押後至今(6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謝沈智慧形容當日現場猶如戰場,批評被告目無法紀,參與是次有計劃的暴動,而且毫無悔意,認為教導所刑罰不能反映嚴重性,判2人同入獄4年6個月。

2名被告依次為謝浩綸(22歲、學生)及熊詩婷(20歲、女、學生)。他們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沙田正街與獅子山隧道公路的交界處附近參與暴動。控方案情指,警方展開驅散行動期間,見到2人牽着手逃跑,其後他們雙雙被制服。他們當時分別被搜出頭盔、防毒面罩、手袖、手套及眼罩等物品。被告辯稱當日是前往馬鞍山行山,但法官不接納說法,考慮到2人的裝備、被捕位置、逃走後的反應,裁定2人暴動罪成。

法官今判刑時指,是次暴動歷時約4小時,數百至千人參與堵路,肆無忌憚破壞公共設施,不但與警對峙,更有人縱火。示威者以警員為目標,挑動市民情緒,損害警民關係,亦加深不同政見人士的分歧。法官指,判刑須具懲罰及阻嚇性,以本案案情嚴重程度而言,不適合判入教導所,遂以監禁4年9個月作量刑起點,考慮到2人尚算年輕,又曾參與義工,酌情減刑3個月,總刑期為4年6個月。

案件編號:DCCC 63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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