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非傳統國安風險 鄭若驊稱特區政府研立法規管眾籌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特區應盡早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但《基本法》第23條只涵蓋7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遠不能涵蓋國安立法的全部內容。 她出席《香港國安法》法律論壇表示,在整體國家安全觀下國安風險範圍擴闊,亦會隨環境、局勢不斷演化和改變,當局有責任持續、穩步、完善相關法律體系,達至持續有效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安的行為和活動,包括非傳統安全領域出現的新型風險。 鄭若驊表示,近年不少外國制定加強維護國安法律,應對非傳統國安風險,在經濟安全風險方面,眾籌活動是例子之一。有不法分子以此方式募集資金,表面聲稱用作慈善、資助訴訟等看似正當的用途,但實質是籌劃或者進行危害國安的違法行為。本港已經有法援制度,聲稱眾籌打官司的活動根本毫無必要,特區政府會就立法規管眾籌展開研究。 她又表示,非傳統安全威脅與傳統安全威脅可以相互交織,其中與網路安全相關就是透過互聯網散播假新聞,最嚴重情況假新聞甚至可被用作顛覆政權,或者製造社會不穩的武器,以危害政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