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署職員偷拍裙底 有違公德罪成押後2周判刑

【on.cc東網專訊】懲教署男職員被指在去年8月,於中環環球大廈附近一部扶手電梯上偷拍女子裙底,因而被控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件今天(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裁決,他被暫委裁判官何慧嫻裁定罪成。裁判官指雖然被告的手機找不到裙底相片,但不等於被告沒有作出偷拍行為,也不等於案情不合邏輯。裁判官信納目擊證人的口供,裁定被告罪成,並將案件押後至6月23日判刑,期間會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候判。

24歲被告許全有,被控於2021年8月30日在中環環球大廈外扶手電梯拍攝女子X裙底。案情指,被告當時用右手拿着手機疊着銀包,以30度角偷拍X的裙底。一名男途人目擊事件上前捉住被告,向被告詢問「你係咪影裙底」,被告回應「無,我影下啲女啫」及「畀次機會呀,我重有屋企人要養,唔衰得」。

裁判官指,捉住被告的男途人是本案唯一目擊者,法庭要謹慎考慮他的可信性及可靠性,裁判官認為他的供詞清晰直接,作供時神態認真堅定,與事主的供詞也無重大分歧,是誠實可靠的證人。雖然涉案手提電話沒有發現裙底相片,但背後可以有很多理由,可能刪除了、或者拍不到,法庭不宜猜測,但沒有相片不代表被告沒有干犯相關控罪,最終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辯方求情指,被告現被懲教署停職留薪,今天被定罪,相信很大機會丢失工作,對被告來說已是很大打擊。被告亦因本案飽受精神壓力,患上抑鬱症。辯方又呈上被告的父母及同事等為他撰寫的求情信,並指本案嚴重性偏低、受害人幸運地沒受很大困擾,冀法庭以社會服務令或緩刑處理。

案件編號:ESCC 47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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