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至明年9月開審 6高層已認罪

黎智英涉違國安法案件,因應港府提請釋法,押後至明年9月才開審。
黎智英涉違國安法案件,因應港府提請釋法,押後至明年9月才開審。

【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與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罪。法庭原定於12月1日開審,但因港府針對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一事提請釋法,押後至2023年9月25日才正式開審,審訊預計需時40天。

由3名指定法官審理

審訊原定於12月1日開始,部分已認罪的公司高層,包括張劍虹、陳沛敏等3人,以及牽涉在科技園欺詐案的周達權,將會被控方傳召作供。惟開審前政府提請人大釋法,故案件需重新排期。法庭在12月13日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決定重訂審期,並定於2023年5月30日進行第一次案件管理會議,9月25日正式開審,料至明年11月21日審結。法庭另排期明年5月2日至5月3日,聽取辯方終止聆訊申請。本案將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杜麗冰及李素蘭審理。

這宗串謀勾結外勢案共涉及12名被告,其中李宇軒及陳梓華早前已認罪,該兩人的案件將於2023年1月12日提訊,預計需時30分鐘;黎智英及3間公司,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則不認罪受審。至於餘下6名蘋果高層,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則已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會待黎智英案審結後才作求情及判刑。 案件編號:HCCC 51、52/2022、14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