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麵店5僱員認穿櫃桶底 於區院被判80至100小時社服令

【on.cc東網專訊】本港2間日式拉麵店多名前僱員承認在2017至2018年間,訛稱顧客使用現金券,又或不把顧客的點菜指示輸入系統紀錄,以口頭指示廚房出菜等取巧方法,待顧客結帳時私吞部分款項,有人更賄賂同事以縱容盜款行為。廉政公署調查後,拘捕11名涉案人士,有7人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盜竊及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等共12項控罪,涉及被盜款項共約19萬港元。其中5名認罪被告,今天(4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履行80至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今日面對判刑的被告分別是林穎思(27歲、部長)、陳家泰(43歲、助理營運經理)、呂健誠(23歲、廚師)、余凱麟(26歲、高級廚師)及余世鳴(26歲、高級廚師),分別承認串謀盜竊及代理人接受利益等罪。除林被判履行80小時社會服務令外,其餘4名被告均被判履行100小時社會服務令,而陳另須把收受的賄款4000港元賠償予涉案公司。

法官判刑指本案不涉精密計劃,各被告違反公司規定,不把點菜指示等輸入系統紀錄以中飽私囊,進行俗稱「穿櫃桶底」的盜竊行為。法官考慮到案情相對不算嚴重,各被告認罪、在案中罪責較輕,且已另覓工作及改過自新,及疫情關係令案發至今才得以判刑等,因此判被告履行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DCCC 187,111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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