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檢疫令擅自離家 4旬婦被判罰款5000元

【on.cc東網專訊】衞生署表示,一名42歲女子早前獲發兩張強制檢疫令,每張檢疫令分別訂明她必須在家中接受強檢14日,惟她期間曾於4月3日離開檢疫地點。涉事女子被控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第22(1)、(4)及(6)條,今日(3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罰款5,000港元。

發言人表示,​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截至今日,共有269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000港元不等。當局重申,衞生署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

《香港疫慌》專頁:http://hk.on.cc/fea/hkdisease

【更多即時新聞詳情請上東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