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雙程證漢為買餸瑣事斬妻 今被判謀殺罪成囚終身

【on.cc東網專訊】持雙程證六旬男子涉嫌在3年前因賣餸瑣事被妻子打罵,結果在家中將妻子亂刀劈死。他3周前起就謀殺罪於高院原訟庭受審,至今天(26日)由6男1女組成的陪審團在退庭商議約5小時後達成裁決,以5比2大比數裁定他謀殺罪成。法官李素蘭指被告干犯了最嚴重的控罪,法庭唯一只可依例判處被告終身監禁,最終將被告判囚終身。

現年67歲的無業被告肖春強,被控在2019年11月14日,謀殺當時55歲的妻子王鳳桂。據控方指被告從無受過教育,過往亦無犯罪紀錄,家人均居於內地。辯方則形容事件對被告、事主及他們的家人均是悲劇,被告最終亦獲得一個悲慘結局,辯方又指被告明白會被判囚終身,但他仍強調當時是被激怒而犯案。法官在判刑後向陪審團致謝時亦重申被告干犯了最嚴重的罪行,因為確實有人命喪生。

據控方案情指,死者與被告均為內地人,死者因與港人結婚並於2009年來港定居。她離婚後在2017年與被告結婚。她生前居於牛頭角上邨常富樓,被告則不時會用雙程證來港與死者同住。據被告稱案發前他與死者已不時爭吵。案發前2日死者指被告買餸時買太多水果、太少豬肉而與他爭吵。之後2日除了有朋友上門竹戰之時,其餘時間2人都繼續爭吵。案發當日凌晨1時許,2人續爭執並演變成肢體衝突。被告先把死者從床上拖落地,再從廚房拿刀斬她左邊臉及頭顱,再用木櫈砸她。他行兇後先抹掉血漬,更換衣服後,於早上7時許經落馬洲港鐵站離港,同日下午4時許經羅湖返港時被捕。被告則於警方錄影會面時又稱,當日死者重提買餸事件且不繼打罵他,他曾跪下百般求情但都無用,「被佢(妻子)搞到亂晒龍」,故最終用刀及木櫈行兇。

案件編號:HCCC 33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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