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紅碼」入餐飲場所 30歲男違防疫例罰80小時服務令

【on.cc東網專訊】一名30歲男子於上月2日經檢測證實確診新冠肺炎,惟在「紅碼」期間,他於同月3日離開住所,並於表列餐飲場所掃描其「疫苗通行證」,被控違反2項第599A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今日(28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規例》訂明任何自知屬傳染病接觸者或受指明傳染病感染的人,不得藉着身處任何公共運輸工具、街道、公眾地方、娛樂場所、聚會地方、會社或酒店,或藉着在該處的行徑,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違反《規例》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1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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