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院被控經營賣淫場所案 蔡展鵬︰私人光顧4至5次 無接受性服務

按摩院被控經營賣淫場所案  蔡展鵬︰私人光顧4至5次  無接受性服務
按摩院被控經營賣淫場所案 蔡展鵬︰私人光顧4至5次 無接受性服務
按摩院被控經營賣淫場所案  蔡展鵬︰私人光顧4至5次  無接受性服務
按摩院被控經營賣淫場所案 蔡展鵬︰私人光顧4至5次 無接受性服務

時任警務處國安處長蔡展鵬涉於去年光顧灣仔無牌按摩院Viet Spa,按摩院3女1男其後被控管理賣淫場所等6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續審,裁判官溫紹明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蔡展鵬下午以辯方證人身份作供時承認,曾以私人身份光顧涉事按摩店約4至5次,但否認接受過任何形式的性服務,並指從來無人稱有性服務,亦不認為會有相關服務。

現執掌警務處人事及訓練處的高級助理處長蔡展鵬稱,警方去年3月19日掃黃突擊進入Viet Spa時,他與一名女子在房間內,但沒有接受性服務。他提及,首次約於前年年中光顧該按摩院,但不記得總數多少次,「可能幾次,可能4至5次」,在警方行動前一周,亦曾經光顧,每次無特別指定按摩師,接受「同一樣」服務,逗留1小時。

辯方問及蔡是否知悉按摩店提供性服務,蔡指從無人向他作相關建議,亦見不到任何字眼或暗示該店會提供性服務。被問及有否理由相信該按摩店有提供性服務,蔡稱「我唔清楚」,並強調他以私人身份去按摩院,與當時國安處長的職務無關,不認識按摩院的人,亦沒有調查過他們,對警方突擊行動並不知情。控方問蔡有否方法確認按摩院有否領牌,蔡指,到訪前無任何方法可確認該處是否有牌照,對該按摩院的認知及相信均是基於個人判斷,而觀察亦只限於公眾區域及其所到房間。他亦不知道其他按摩師向他人提供的服務種類。

蔡展鵬昨作供約15分鐘。案件押後至9月23日,聽取結案陳辭。控罪指,3名女被告各被控一項管理賣淫場所罪,當中兩人另被控一項管理無牌按摩院;而男被告則被控經營賣淫場所,及經營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按摩院被控經營賣淫場所案-蔡展鵬-私人光顧4至5次-無接受性服務/333990?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