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掟杯案」罪成下周二判刑 黃毓民決定上訴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在前年7月3日的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大會上,涉嫌向特首梁振英擲玻璃杯,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立,押後至10月25日判刑。 黃毓民在庭外向聲援的市民說,自己會提出上訴,又說法庭只是信納控方證人的證供,他形容自己是司法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