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稱612人道基金信託人多次參與會議討論基金運作

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何韻詩,以及基金秘書施城威,涉嫌沒有按社團條例為基金登記的案件開審。 控方在開案陳詞提到,5名信託人的責任包括基金的運作、交代基金的財政狀況、針對大額資助申請需有3至4名信託人通過。各名信託人亦多次參與會議討論及決定基金運作事宜,包括訂定記者會新聞稿、網站、委任核數師。 至於第6被告施城威,控方指他早於基金成立時已受僱全職跟進基金行政及財務,他至少出席22次基金的會議,亦多次與第3方商討基金的資助和合作計劃,並為基金的網頁域名、電話號碼等作登記。他又透過開設戶口,處理基金職員出糧等事宜。 案件明日續審,將會傳召控方證人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