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西灣河圖搶槍案8月29日裁決

兩名青年被控於2019年在西灣河企圖搶槍、阻差辦公等,案發時警員開槍射傷其中一名被告、21歲的周柏均,區域法院法官聽取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後,將案件押後至8月29日裁決。 控方表示,開槍警員供稱,案發時周遭有人手持武器、虎視眈眈,控方認為周柏均在開槍前兩次揚手均是意在搶槍,警員另供稱另一被告、20歲胡子鍵碰到警員手腕及槍的位置,因此認為胡子鍵亦有意圖搶槍。 辯方指出,周柏均第一次揚手是撥開指向他的手槍,第二次揚手則是中槍後雙手抱住自己身體,因此沒意圖搶槍;胡子鍵的出發點只是想保護他人,亦只是碰到槍但沒有意圖搶槍。 辯方又說,開槍警員2017年曾接受機動部隊訓練,但從來沒有處理過暴動示威事件,案發時表現驚惶失措,才會過度敏感地誤以為兩名被告想搶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