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隔離令 中招心驚 打工仔恐手停口停

院舍員工若確診,不宜上班。
院舍員工若確診,不宜上班。

本月30日起撤銷對新冠肺炎確診者發出隔離令,衞生署當日起不再發出隔離令,仍有隔離令在身的確診者當日亦可解除。香港大學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栢良冀政府為確診市民上班制訂明確指引。議員鄧家彪則憂慮,新措施實施後,如果無新冠病徵的確診者有機會被要求放無薪假期,擔心會對確診員工造成不公。商界則認為應視乎需要,採取適當措施,分隔確診員工與無確診員工。

專家促確診3日禁上班

何栢良認為,不同醫生對病情的判斷不同,病假紙日數可能不同,容易造成混淆。他建議政府參考新加坡做法,中招者無論有否病徵,至少3天不能上班,3天後則視乎檢測結果,並讓確診的市民都享有有薪假期。

議員鄧家彪亦表示,無病徵的確診僱員可能遭到僱主要求放無薪病假,或會引起是否觸犯《殘疾歧視條例》。而根據《僱傭條例》,員工要有醫生證明書,以及4天或以上病假,才可享有有薪病假。若僱員只有一至兩天病假,僱主有權不支薪,對打工仔造成額外負擔。部分仍須檢測的工作場所,如院舍和學校,員工一旦確診是否應該繼續上班,或會引起爭拗,他期望當局發出清晰指引。

資方料設特別座位分隔

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永遠榮譽主席劉達邦則稱,政府將新冠病毒視為其中一種上呼吸道疾病,撤銷隔離令初期,勞資雙方的看法未必一致,預料新安排實施初期,確診僱員應否上班會引起爭拗。他認為僱主會視乎辦公室的空間,為上班的確診員工安排特別座位,與其他員工保持距離,作出彈性處理。不過,若確診員工要與客人接觸,例如食肆或安老院等,就不宜上班。

隔離令撤銷後,確診者可自行決定是否上班。
隔離令撤銷後,確診者可自行決定是否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