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禁大電炮拆牆 環保署限鑽牆時間 議員憂難執法舉證

【on.cc東網專訊】鑽牆裝修容易滋擾鄰居,港府推算每日全港每7人便有1人深受裝修噪音滋擾,建議修訂《噪音管制條例》,禁止在住宅裝修時使用10公斤以上的撞擊式破碎機(俗稱電炮),而10公斤以下的破碎機則需先向環保署呈報,再於指定5日內朝9晚6內完成,亦限制撞擊式鑽孔機的使用時間。議員關注如何執法問題,而當局則說會與物業管理公司合作,搜集證據。

議員田北辰今日(27日)於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表示,其立法會的辦公室深受噪音影響,指不少住戶每次投訴處理需時,「快則半粒鐘,慢則幾粒鐘」,執法人員抵達時,工序已完成,當局難以執法。議員陳家珮亦問及搜證上,市民難辨噪音的高低,憂出現「係又報(舉報)、唔係又報」的情況。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回應指,噪音條例除環保署負責執法外,治安執法部門亦會檢控,而環保署設立24小時投訴熱線,人員會於非辦公時間執法。

環保署助理署長(環境評估)曾世榮亦稱,建議並非以聲音分貝的高低而執法,若使用者在合法指定以外的時段使用,即屬於違法。環保署署長徐浩光又說,舉證上只需要有大廈管理員聽到噪音、破碎廢物佐證,「執法人員再摸摸部機(破碎機)是暖的」,便能執法,並稱於定額罰款下,人員能同日多次就違法行為罰款,加強執法效率及阻嚇性。

議員謝偉銓則問及責任問題,裝修違規問題會波及業主,形容「唔好殺錯良民」。環保署署長徐浩光表示,違規應由主要承辨商負責人負責,至於業主是否「上身」,則要視乎當時證據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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