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前副主席鄒幸彤等三人罪成

【Now新聞台】已解散的支聯會拒絕向警方國安處提交資料案,前副主席鄒幸彤等三人罪成,案件押後至下周六求情及判刑。

鄒幸彤由囚車押送至西九龍裁判法院,而早前獲准保釋的鄧岳君及徐漢光就自行抵達法院。

警方國安處前年指控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並引用國安法細則要求常委交出資料,但他們拒絕提交,五人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

辯方早前稱支聯會並非外國代理人,爭議警方發出通知書是否合法和必要。

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裁決時指,接納辯方的事實證詞,但不接納揣測性的陳述,又說外國代理人在香港是一個新概念,亦沒有外國代理人的名單,要有嚴格的界定標準是沒可能。

而支聯會多年來不斷圍繞六四事件舉辦活動,與本地及海外組織聯絡,認為警方調查期間有必要要求他們提交資料,警方不是漁翁撒網,而是克制。

而警方要求他們交的資料,包括支聯會會計紀錄及員工文件等,並非年代久遠的資料,不難獲取,但被告先後向警方發公開信以及高調召開記者會,表明不會提交,因此裁定各人罪成。

辯方在庭上要求即日求情,但法官指希望先聽取三名被告的書面求情,決定押後到本月11日求情及判刑。

至於同案的另外兩名被告,前常委梁錦威、前幹事陳多偉早前認罪,判囚三個月,現時已服刑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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