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鄒幸彤等3人無交資料 判囚4.5個月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就煽惑六四集結罪成提上訴。(資料圖片)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就煽惑六四集結罪成提上訴。(資料圖片)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及兩名前常委鄧岳君和徐漢光,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名成立,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入獄4個半月。

被告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被控於202198日,作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文件A406A)附表53(1)(b)條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同案兩名被告梁錦威及陳多偉早前先後認罪,各被判囚3個月。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支聯會案-鄒幸彤等3人無交資料-判囚4.5個月/365621?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