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報酬來港開戶口讓他人操作 男子串謀洗黑錢囚4個月

廉署調查一宗冒充廉署人員的電騙案時,揭發一名男子涉嫌收取900元人民幣報酬,來港開立銀行戶口讓他人操作數月,戶口被用作處理電騙款項。男子早前被控串謀洗黑錢,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判囚4個月。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判刑時說,雖然被告犯案時間不算長,金額不算同類型案件最高,但案件計劃周詳而且涉及境外因素,以監禁 6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刑期扣減至4個月。 案情指,31歲被告黃建立於2018年至2019年2月期間串謀他人,處理4筆在他銀行戶口的港元、新加坡元及美元,共約值18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