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交通噪音污染 深圳禁止機動車鳴喇叭

深圳

內媒周一(30日)報道,廣東省深圳市交警近日發布通告,在全市範圍禁止機動車鳴喇叭,措施即日起至明年1月21日施行,旨在控制交通噪音污染,改善城市交通環境。

通告明確,每天凌晨0時至午夜12時,在全市範圍所有道路禁止機動車鳴喇叭,但機動車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以及超車或遇有緊急情況時鳴喇叭示意的情形除外。

如民眾駕駛機動車在禁止鳴喇叭區域、路段鳴喇叭,當局會依照相關法律及條例規定處罰。喇叭錯誤使用方法包括連續兩次以上鳴喇叭、持續鳴喇叭超過1秒、使用高於115分貝高音喇叭或大型車輛使用「氣喇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