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例犯國家安全罪行者不可擔任社工 議員憂會誤墮法網

【Now新聞台】立法會小組委員會討論政府修例,被裁定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人士不能擔任註冊社工。有議員關注紅線不清晰,社工有機會誤墮法網。政府回應指毋須過份擔憂。

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政府將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納入《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附件二,被裁定干犯罪行,不能擔任註冊社工。有議員表明支持修例,不過亦有議員擔心社工有機會誤墮法網。

立法會議員(選委會)簡慧敏:「如果容許被裁定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履行社工的職務,受助者將會得不到保障,所以我支持附表二加入有關罪行。」

立法會議員(新界東南)林素蔚:「社工都有一樣操守和專業價值,局方有沒有甚麼可以紓緩業界對於誤墮法網的擔憂。」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觸及到的條例其實很嚴重,試問在一個社區入面幫一個個案和事主時會觸及到,這個我不是很相信會發生,但如果同工自己有意觸碰紅線,紅線與一般工作性質相距甚遠。」

有議員關注為受助人爭取權益而批評政府會否亦觸及紅線。

立法會議員(社福界)狄志遠:「進行遊行示威,或批評政府的政策,這些是基於服務使用者的需要和訴求,這個做法是否不會歸納在國家安全罪行的範圍內。」

何啟明:「一般在社工入面,即使對政府的民生政策有不滿進行遊行、示威是否會觸及相關罪行,一般我認為是不可能,或者去看上次立法會文件,了解修訂的原意,不需要過份放大或恐慌修訂。」

政府表示,除非社工註冊局所有成員在考慮個案後,同意該其註冊,否則一經定罪,將不能擔任再擔任社工。條例以先訂立後審議的方式上月20日已經刊憲,將在下月22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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