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周六起調整由內地和澳門抵港人士檢測安排

政府宣布,由2月5日起,調整由內地和澳門抵港的人士,接受新冠病毒檢測安排,台灣抵港人士的強制檢疫期,將調整至14天及7天自行監察。 政府表示,屆時所有在1月18日或之後、由內地或澳門抵港的人士,要強制檢測3次,分別在抵港第3天、第5天及第12天檢測,第12天必須在社區檢測中心檢測。安排適用於透過「回港易」或「來港易」計劃抵港而獲豁免檢疫的人士,以及要檢疫的人士。如果有關人士在1月18日至25日期間抵港,並已在抵港第12天或第16天強制檢測,將獲視為完成要求。 至於台灣抵港的檢疫安排,香港居民屆時要在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14天,期間接受6次檢測,隨後進行7天自行監察,他們在抵港第16天和第19天要強制檢測,其中第19天必須在社區檢測中心檢測;非香港居民則必須已完成接種疫苗,才可以登機來港,檢疫與檢測安排與香港居民相同,未完成疫苗接種的非香港居民,不會獲准入境。 對於在1月16日至2月4日由台灣抵港的人士,衞生署會安排他們在檢疫期完成前,分批有序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