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稱撲熱息痛藥物每人應不多於60粒 零售商將參考

政府發言人表示,含「撲熱息痛」成分的藥物在本港整體供應維持穩定,市民不需要囤積有關藥物。基於「撲熱息痛」的用法,除醫生建議外,在零售層面供應含「撲熱息痛」藥物予顧客以紓緩疼痛及發燒症狀時,每人的合理分量應不多於60粒藥片或300毫升藥水。衞生署知悉藥物零售商在供應藥物時,會參考此合理分量。 發言人說,鑑於去年12月底市場上對有關藥物的需求增加,衞生署於今年1月初與藥劑業及藥房商會會面,商討維持零售市場藥物供應穩定的措施。港九藥房總商會亦會敦促會員藥房只按客人醫療需要供應合理分量的含「撲熱息痛」成分藥物。本港現時有756款已註冊的藥劑製品含「撲熱息痛」成分,其中684款屬一般售賣成藥,即購買時無需醫生處方。 發言人強調,公營醫療系統就含「撲熱息痛」成分藥物的備存量十分充足,並再次提醒市民不需要囤積任何藥物,更不必搶購個別品牌的藥物。 另外,發言人提醒市民,現時兩款已註冊的新冠口服藥物,即帕克斯洛維德「Paxlovid」及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只可向公私營醫療機構及醫生供應,病人只可經由註冊醫生按需要獲處方有關藥物,零售藥房不能向供應商採購及向市民銷售有關口服藥物。醫生只會按治療需要向確診病人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