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繼續賦權註冊醫生 強制疑染疫患者接受檢測

政府刊憲繼續賦權註冊醫生發出強檢通知。資料圖片
政府刊憲繼續賦權註冊醫生發出強檢通知。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繼續賦權註冊醫生於6月25日至7月8日的14天內,強制任何按其臨牀判斷懷疑已感染新冠病毒者人接受檢測,並就相關指明刊憲。

根據規定,如註冊醫生在指明期間內於專業診治過程中,按臨牀判斷懷疑某人感染新冠病毒,該醫生可發出書面指示,規定該人接受核酸檢測。收到書面指示者應在指示發出日期的2天內完成檢測。

 

若在進行強制檢測期間的任何時間,三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政府公布的「超強颱風後的極端情況」生效,檢測限期將會延長一天。

星島新聞集團慶回歸25周年專題網站,請即瀏覽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



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