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續賦權醫生可強制疑感染新冠病毒人士接受核酸檢測

政府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J章),繼續賦權註冊醫生於明日至下月5日的14日內,強制任何按其臨牀判斷懷疑已染上新冠病毒的人士,接受核酸檢測,並就相關指明刊憲。 在指明期間內,如註冊醫生於診治過程中,按臨牀判斷,懷疑有某人已染上新冠病毒,醫生可發出書面指示,規定這名人士需要在書面指示發出日期的兩日內,即檢測限期內完成檢測。 有關人士可以用醫生所提供的樣本瓶,採集深喉唾液樣本,然後交還指定收集點,亦可自行安排接受由衞生署認可的私營化驗所提供的檢測。 發言人說,這些受檢人士屬懷疑染病者,不應前往流動採樣站及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檢測。為減低傳播風險,他們在等候結果期間應盡量留在家中,不要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