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續賦權醫生 明起14日內強制疑染新冠人士檢測

政府指,在書面指示下的受檢人士不應前往流動採樣站及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檢測。資料圖片
政府指,在書面指示下的受檢人士不應前往流動採樣站及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檢測。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繼續賦權註冊醫生於明日至本月19日的14日期間內,強制任何按其臨牀判斷懷疑已染上2019冠狀病毒病的人接受檢測,並就相關指明刊憲。

在指明期間內,如註冊醫生於專業診治過程中,按臨牀判斷懷疑某人已染上2019冠狀病毒病,該醫生可發出書面指示,規定該人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收到書面指示的人士應在指示發出日期的兩天內完成檢測。若在進行強制檢測期間的任何時間,三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紅/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政府公布的「超強颱風後的極端情況」生效,檢測限期將會延長一天。

政府發言人表示,在書面指示下的受檢人士屬懷疑染病者,不應前往流動採樣站及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檢測。為減低傳播風險,有關受檢人士在等候檢測結果期間應盡量留在家中,不要外出。政府會繼續全力追蹤曾到過有關地方並可能受感染人士,並嚴肅跟進相關人士有否遵從強制檢測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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