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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求政府僱員4月1日前須接種兩劑疫苗

【Now新聞台】政府要求所有政府僱員4月1日前必須已接種兩劑新冠疫苗。

政府修訂疫苗通行證安排,要求政府僱員因為工作進入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下月1日前必須已接種第二劑疫苗,並於5月16日前或接種第二劑疫苗後八個月內打齊三針。

政府強調,是為進一步加快鞏固公務員團隊的保護屏障,減低對防疫抗疫工作的影響,又指疫情對本港的威脅前所未見,部門會維持緊急和必須的公共服務,騰出人手抗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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