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涉狎女生案 辯方申終止聆訊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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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涉嫌與校內未成年女學生發生猥褻行為,並藏有多幅女生裸照和色情片的28歲中學男教師李振華,被控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兩項控罪,今於九龍城法院審訊。 辯方開庭時要求永久終止聆訊,指曾經6度發信要求控方提供被告於案中涉藏兒童色情照手機複製本作為證據,但控方無於合理時間提供,亦曾聲稱當時沒有該手機複製本,質疑控方「講大話」。控方則反駁,當時手機被複製數碼版被送到法證科作鑑證,而未有發還予案件主管,因此控方手上的確未有該手機複製本,並沒有向辯方說謊。 唯裁判官陳慧敏稱,「終止聆審門檻好高」,除非情況會對被告造成不公審訊,而情況無可能補救,否則不會接受申請,遂決定繼續審訊。案件下午再續。 法庭記者:余萃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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