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新規管制度明起實施 旅監局掌發牌及賠償等職能

旅遊業新規管制度將於明日實施,旅遊業監管局在《旅遊業條例》成立的新規管制度下,將接管向旅行代理商發出牌照的職能,以及旅遊業議會向導遊和領隊發證及進行行業規管的職能,旅監局亦會負責管理旅遊業賠償基金和向旅行代理商徵費。 至於旅行代理商註冊處就將於同日解散,旅議會亦會於同日終止其發證及規管的工作。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說,新規管制度是推動業界提升專業水平,促進香港旅遊業長遠健康發展的重要一步。政府會與旅監局和業界繼續保持緊密合作,確保新規管制度的有序實施。 旅監局是根據《旅遊業條例》成立的旅遊業法定監管機構,主要負責有關旅行代理商、導遊和領隊的發牌和規管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