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疑被打案 被告代表律師反對認人結果作呈堂證供

前年佔領運期間,社工曾健超懷疑被7名警員毆打的案件在區域法院正式開審,涉案的7名警員被控襲擊等罪名。 第5被告警員陳少丹又被控1項普通襲擊罪,涉嫌在中區警署接見室毆打曾健超,當時第6被告關家豪亦在場。2人在一次面對面的認人程序被曾健超認出。他們的代表律師提出反對將有關認人結果作為呈堂證供,認為對兩名被告不公平。 辯方律師盤問下令作出面對面認人程序的投訴警察課警司,提到曾健超的代表律師曾多次表明反對以其他警員任戲子,安排普通認人程序,質疑這是偏幫被告。 辯方指出,投訴警察課為免引起爭議,跳過其他的認人方式,採用面對面認人,證人不同意辯方的講法,又稱7名被告在案發後9日已表明拒絕參與任何形式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