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疑被7名警員毆打案開審 主控官開案陳詞

前年佔領運動期間,社工曾健超懷疑被7名警員毆打的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正式開審,涉案的7名警員被控襲擊等罪名。 主控官作出開案陳詞提及2014年10月15日凌晨,警方在金鐘龍和道及添馬公園一帶展開清場行動,曾健超凌晨3時許出現在龍和道對上的花槽位置,向下面的警員淋潑液體,他其後被制服,被6名警員帶走,根據傳媒拍攝片段,6人是第1至第6被告。 主控官又表示,6人將曾健超帶到添馬公園1個變電站,及後第7被告亦加入,對曾健超拳打腳踢約4分鐘,之後將他帶到警署,而第5被告亦涉嫌在曾健超拒絕交出手提電話後,在接見室毆打他。 驗傷結果顯示,曾健超的前額及上半面部的兩側均出現腫痛及瘀傷,前胸壁及後背有紅腫傷痕。 涉案的警員在案發後翌日被停職,7名被告拒絕進行認人手續,在前年11月26日被捕。第5及第6被告與曾健超進行直接的認人程序,曾健超成功認出第5被告是當日在中區警署毆打他的警員,並認出第6被告當時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