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起確診僱員無恙可上班 病假安排無異於其他疾病

由本月30日起,當局不化會再向感染新冠病毒人士發出隔離令,改為發出健康建議。同時,感染新冠僱員的病假安排,與患上其他疾病無異。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指,患者可按情況求診,醫生若認為有需要,會發出病假證明書,若僱員需要申領病假4天或以上的話,僱主需按《僱傭條例》提供有薪病假。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強調,取消隔離令不代表新冠病毒消失,重申新冠不是流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