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回流逾十年市民收政府短訊指不符合領取消費券資格

有市民收到政府電話短訊,指他曾永久離港提早領取強積金,不符合資格領取第二期消費券,但該市民強調已回流超過10年,並有再供強積金及交稅,質疑當局擾民。 ​政府發言人說,相關人士可在收到短訊14天內以書面提交申述,當局會考慮他們的理據及證明,覆核資格準則。有區議員認為,14天申述期太短,應該寬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