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期還按揭貸款 財務公司求沒收灣仔福臨門酒家

原告要求被告交出灣仔福臨門酒家的灣仔店址。

「富豪飯堂」福臨門酒家及其前董事徐沛鈞與其兒子徐德強等,被一間財務公司入稟追討一筆按揭貸款連利息逾967萬港元,並要求對方交出作為抵押的灣仔福臨門地舖及1樓至3樓。

原告是善橋財務有限公司,被告依次是福臨門酒家有限公司、徐淑華、徐沛鈞及徐德強。據入稟狀指首被告持有灣仔莊士敦道福臨門酒家地舖及1至3樓的業權,其餘3名被告則是首被告的前董事。原告表示,原告與首被告於2020年5月14日達成按揭貸款協議,首被告以灣仔福臨門的業權作抵押,原告則借出600萬港元,首被告須於3個月後還款及支付利息,而其餘3名被告則作為該筆按揭貸款的擔保人。

及後與訟雙方進行二次按揭,確保被告方會依時還款。不過被告方至還款限期只支付了部分利息,故原告入稟法院追討該筆600萬港元本金的按揭貸款及滾存至本月中的利息共367.2萬港元。原告亦要求被告在還款前繼續支付利息以及要交出抵押的物業。資料顯示,福臨門酒家有限公司就涉及本案的按揭申請,曾於去年2月入稟高院,要求本案原告向它披露該按揭貸款之相關單據,及披露以徐德強與父親徐沛鈞等作為擔保人的按揭貸款單據等。

案件編號:HCA 6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