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隔離期外出 女子罰款

女子違反隔離令,於粉嶺裁判法院被罰款。
女子違反隔離令,於粉嶺裁判法院被罰款。

【本報訊】一名28歲女子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昨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刑。該名女子早前確診新冠肺炎,並獲發隔離令。在隔離期尚未屆滿前,她於去年8月16日離開其隔離地點。她被控違反《規例》第23(1)、(3)及(5)條 ,於粉嶺裁判法院被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