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博入稟選舉呈請指李軒朗非妥為當選 法庭押後裁決

前年11月九龍城土瓜灣南選區區議會選舉, 當時的候選人、現任區議員李軒朗,擊敗代表「西九新動力」出選的林博,林博隨後入稟選舉呈請,指控李軒朗作出舞弊或非法行為,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審理。 林博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指,李軒朗聲稱獲學者沈旭暉、立法會前議員劉小麗等人支持而展示橫額宣傳,發布宣傳品前未獲對方簽妥正式同意書,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要求法庭裁定李軒朗非妥為當選,李軒朗的代表律師向法庭申請寬免條例限制,辯解行為出於大意。 林博一方指出,沈旭暉事後才補簽及公開同意書,劉小麗更從未簽妥。李軒朗一方陳辭時承認李軒朗未獲劉小麗書面同意授權宣傳,但提供二人的手機通訊程式Whatsapp對話紀錄,解釋曾透過電話通話獲劉小麗口頭同意,而對話亦顯示劉小麗有意向支持李軒朗並計劃簽署同意書。 李軒朗一方又說,事件中李軒朗沒有誤導選民,希望法庭能尊重選民意願,批准今次條文寬免申請。法官指出如批准申請,將造成重大影響,決定押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