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指去年釋法提供機會反思如何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全國港澳研究會專題研討會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去年對《香港國安法》第14條和第47條作出解釋,提供良好的機會反思如何保證《香港國安法》的準確實施。 林定國表示,釋法涉及現行《法律執業者條例》有關海外律師在涉及國家安全案件中提出專案執業申請的程序和原則。人大法工委負責人表示,特區應當及時修改完善本地相關法律,包括《法律執業者條例》等,充分運用本地法律解決《香港國安法》實施中遇到的有關法律問題。特區政府十分重視這意見,除了《法律執業者條例》外,必須警惕很有可能還有其他涉及國家安全的現行法律需要完善,必須走在問題前方,盡早找出有需要完善的法律,在問題出現前先行把工具準備妥當。 他表示,人大釋法的其中一個重點是突出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重要角色。國安委的其中一個職責是推進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另外,律政司一直向各政策局提供法律意見,檢視其管轄範圍內的法律是否需要修改或補充,以符合維護國安需要。特區政府未來在這方面的工作必定更積極、更主動。 他又表示,隨著通過實際案例慢慢累積經驗,相信必定能更準確落實《香港國安法》。律政司不久前決定就《香港國安法》判例製成匯編,將同一條文相關的案例作撮要及統整,期望讓香港法律工作者,包括法院能有便捷的工具,更容易準確掌握國安法的案例,目標是在今年底左右完成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