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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人大釋法無擴大行政長官或國安委權力

【Now新聞台】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重申人大常委會早前就國安法釋法,沒有擴大行政長官或香港國安委權力。

林定國出席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回應人大首次就國安法作出解釋。他指釋法完全符合既有的普通法原則,即涉及國家安全的事宜應由行政機關、而非司法機構作出最終決定。

對於有人質疑人大的解釋擴大了行政長官和香港國安委的權力,他並不認同。

林定國:「這些完全是錯誤的無稽之談,人大解釋顧名思義是釐清有關條文的原意和目的,而並非賦予任何人新的權力。雖然國安委所作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但它必須在第十四條規定的職責與職能範圍內行動,這項條文並未賦予國安委任何審判的權力或職能。」

他重申行政長官並不行使任何審判權,強調香港普通法制度最獨特的優勢是堅韌性,會用卓越的實力向抱有懷疑或感到悲觀的人證明他們是何等錯誤。

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則認為釋法界定了行政長官及國安委的權力,希望兩者慎用。

杜淦堃:「我促請及期望行政長官及國安委以慎重及克制的態度行使權力,我們希望促請行政長官及委員會尊重被告在審判期間的憲法權利。」

至於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則指,釋法對於在香港實行的普通法制度而言是一個嶄新的概念,一些不熟悉此概念的人或會引起困惑。

陳澤銘:「(釋法)就《國安法》的現行條文提供了程序指引,而相關案件的裁決將根據事實以及呈堂證據,完全保留予司法範疇之內。 」

他又提到,司法人員是司法獨立的堅定捍衛者,近年有人試圖把一些法院的工作政治化,對作為法治核心價值的司法獨立的觀感構成挑戰,感謝所有司法人員努力維持一個強大、獨立和備受國際尊重的司法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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