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不會修訂防賄條例適用特首 免削憲制責任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明,一定不會修訂防止賄賂條例,以將第3條及第8條適用於特首。 她說,自己在競選及上任時曾承諾修例,但承認「一定會走數」,亦不希望未來的行政長官會修例,削弱特首的憲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