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人大常委會享有釋法權是天經地義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反國安法案件,律政司反對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抗辯,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遭拒絕。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表示,本港法院是根據普通法原則裁決《香港國安法》某些條文,例如有關保密要求的第63條,但《香港國安法》是全國性法律,如果全國人大常委會看到條文可能不斷被運用,而並非立法原意,釋法的可能性就非常大。她形容,人大常委會享有釋法權是天經地義,但常委會曾經不同意本港法院對某些條文的解釋都沒有釋法。 梁美芬指出,值得討論這次是否單一事件,抑或會成為國家機密缺口,以及中途出現不可預計的阻撓影響律師履行工作,又或者律師不熟悉中文、中國法律甚至憲制秩序,不是真心實意來港辦案和維護本港法律精神,相信有關問題存在擔憂。 本身是律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說,對終審法院的裁決感到失望,認為根據判詞,終院是技術性駁倒律政司,理由是律政司未有在早期法院提出相關觀點,不過他相信律政司一方有據理力爭,而法院亦有承認律政司提出有關國家安全的觀點重要。他說,公眾會憂慮本港法院未能全面準確理解《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立法精神等,是否釋法交由人大常委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