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術教練涉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及無牌管有武器囚5年

一名60歲武術男教練早前承認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以及與另一名62歲女學員承認無牌管有數支弩等武器罪,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獄5年及16個月。 法官在判詞指,本案煽動行為性質嚴重,男被告使用社交網頁發布煽動性內容屬加刑因素,兩個涉案帳戶均為公開,在案發的21個月共發布39個煽動性貼文。兩個帳戶的人數近6000。而男被告開立兩個帳戶,顯示並非一時衝動發洩不滿,而是故意增加受眾。判詞又指,被告煽動武裝革命的行為不限於發文,更租用場地教授武術和儲藏武器,故意煽動學員對政府的憤恨。雖然無證據顯示有人實際被成功煽動,但當時香港仍受2019年社會運動影響,涉案文章是火上加油。 法官認為案件屬國案法下「情節嚴重者」,以5年半作量刑起點,雖然被告認罪,予以3分1刑期扣減,但因國安法情節嚴重者最低刑期為5年,終判被告入獄5年,就無牌管有槍械罪則判監20個月,同期執行。 警方今年3月發現兩個社交帳戶內,載有多個含顛覆內容的帖文,包括煽動他人參加訓練班、傳授武術知識等。警方之後派出臥底探員到尖沙咀參與武術班。警方在館內檢獲支持反政府的示威照片或海報,男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自己為武術班教練,警方在他背包搜出筆記,內容涉及推翻特區政府;另外在兩名被告家中,分別搜出開山刀、斧頭、弩和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