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中暑不治 勞工處證死因涉工傷 僱主拒責4年無賠

【on.cc東網專訊】本港酷熱天氣持續,近月有不少工作期間猝死的意外,大部分懷疑因與中暑有關,惟政府現時一直未有把「中暑死亡後可獲工傷事故賠償」納入法例。有工會引述1宗於4年前發生的個案,有工友於地盤工作期間因中暑而暈倒不治,其後死亡報告亦告中死因與中暑的併發病有關,勞工處確認死因後並稱能以工傷途徑向僱主追討責任。惟個案至今已拖足4年,僱主仍堅持不肯承認工傷責任,死者家屬索賠方面亦未能取得實質進展。工會促請當局盡快完善暑熱工作法例,保障工友權益,避免相關個案只有增無減。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稱,其工會早於2018年6月底接獲1宗個案轉介,1名建築工人在東涌地盤工作期間暈倒,醫生初步診斷為中暑,更形容事主「內臟恍如被焗熟」,搶救3日後證實不治,遺下妻子及兩名只有1歲及2歲的兒子。家屬隨後於2019年申請法援,決定向僱主展開法律訴訟,望爭取應有賠償,惟即使死亡報告經已羅列事主死因是由橫紋股溶解症、急性腎及肝衰竭、肺泡性出血等與中暑引發的併發症狀所導致,加上勞工處亦同時確認死因與工傷有關,然而僱主仍堅拒承認兩者有關連,事件發生至今已4年,惟仍毫無實則進展。

蕭倩文慨嘆,過去有工友中暑或過勞死亡,但通常難以證明與酷熱天氣有關,工友家屬最終無法得到賠償,惟是次該名工友的死因經已由死亡證明清晰列明,但僱主「仍有空位」堅持不承認當中責任,坦言「這是個令人感到憤怒及氣餒的地方!」,但同時亦並無他法,只能繼續透過法律程序追討應有賠償。她認為政府應該修改《僱員補償條例》,加強保證戶外工作的工友;又建議當局可下放裁判權予勞工處,當有實則的證據下可自行審訊處理,從而減輕不必要的法律程序、法庭審訊時間等,更可減輕家屬的漫長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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