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尖旺店舖涉違例管有象牙 漁護署檢284件貨

【on.cc東網專訊】油尖旺區1間店舖昨日(27日)被檢走284件懷疑象牙製品調查,漁農自然護理署今日(28日)表示,該店於較早前的巡查時被發現,涉嫌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受管制象牙,當時已即時警告店舖,但其後發現情況無改變,故昨日展開行動,檢取懷疑象牙製品。

漁護署表示,去年12月31日全面實施《2018年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修訂)條例》,禁止進口、再出口及為商業目的而管有象牙,「古董象牙」則除外,而「商業目的」並不只限於售賣,如以購物送贈象牙作生意招徠,或將象牙標示為「非賣品」並於店舖內展示,亦可能觸犯條例,呼籲商業場所不應展示任何象牙製品,以免誤墮法網。

根據條例,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的規定進口、再出口或管有象牙,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00萬港元及監禁10年,象牙亦會被充公。至於「古董象牙」則為1925年7月之前的象牙並已被製成珠寶、飾物、藝術品、實用品或樂器,但不包括象狩獵品。而象牙須獲合資格的鑑定評估、由獲認可的化驗所或設施進行科學測齡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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