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指陳振聰確認任何地方都無錢或償債因此頒布破產令

被裁定偽造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而被判入獄的商人陳振聰,在囚時被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呈請破產,他昨日被高等法院頒令破產。 法庭頒布書面理由指出,陳振聰已確認自己在各地都沒有錢,無力償還債務,令法庭有充足理由下令他破產。 判詞指,雖然陳振聰在庭上申請將案押後,讓他有時間申請法律援助,但華懋去年9月申請他破產,陳振聰理應知悉自己無力支付律師費用,但他卻沒有解釋為何沒有在更早時間申請法律援助,因此不接納其申請。 法官在書面理由中表示,華懋慈善基金指陳振聰未有依期歸還近2840萬元訟費,陳振聰與妻子原本持有半山麥當勞道一個單位,以及將軍澳富麗花園兩個單位。麥當勞道的物業已於2013年賣出,但陳振聰聲稱妻子現居住於富麗花園的物業,妻子不願意簽署授權陳振聰賣出其一半業權。 法官認為,陳振聰確認無力償還債務,無論在香港或世界各地亦沒有金錢,沒有錢聘請律師代表出席聆訊,已有充足理由下令他破產。 另外,根據陳振聰表示已提出反申索,指控華懋慈善基金涉嫌欺詐、串通及妨礙司法公正,但法官認為,陳振聰的憑空指控沒有充足證據基礎。